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「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」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/分數以上者。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授課科目 (EMI)成績80分以上者,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本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。
(三)須為在學生,即將於115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,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2月10日。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國際處,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 yccheng@nchu.edu.tw(信件主旨請寫上「教育部115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/研究獎學金」)。